
美國女歌手凱莎(Kesha)聲稱音樂製作人Dr. Luke對她下藥、施以性侵和情緒上的折磨,侵犯人權且犯下仇恨罪,向法院提告遭駁回,法官表示不一定是對性別仇視才會犯下強暴。
美聯社報導,曼哈頓最高法院法官科恩瑞奇(Shirley Werner Kornreich)對凱莎與製作人Dr. Luke之間的民事法庭衝突做出判決。Dr. Luke否認凱莎的指控,且未遭到起訴。
法官表示,凱莎指控Dr. Luke強暴且虐待她,侵犯她人權的案件遭駁回,因為此事件發生在紐約以外的地區,超出法定時間,且不符合「故意引起精神痛苦」的法律標準。
科恩瑞奇表示:「她對其身為藝人價值、外表和體重遭受污辱的說詞,都不足以構成在文明社會中無法令人容忍極惡劣行為的條件。」她說,凱莎沒說Dr. Luke在此事件中的動機為對女性懷有惡意。
她又表示:「不是每起強暴案都是對性別存有偏見引起的仇恨罪。」(譯者:中央社陳昱婷)1050407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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