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林娛樂超模黃志瑋目前除了舞台劇演出,近日替伊林娛樂第5屆璀璨之星宣傳,回想起高中時期的自己,提到因打職籃韌帶受傷有筆資遣費,剛好手上有筆閒錢,才20歲就買下位在新北市的小套房,想不到買半年後發現是輻射屋,只好盡快脫手,最後倒貼200萬台幣。
至此身上有負債的他,開始身兼3職,早上在便利超商打工、下午做室內和式地板業務、平日半夜在美式酒吧賣酒,假日則到泡沫紅茶店上班,賺的錢除了要還債、付學費還要每月給爸媽2萬元分擔家中開銷。最拮据時,1天只能吃2顆茶葉蛋配水。即便當時這麼忙,他晚上仍堅持到學校打籃球校隊,一度因為睡眠不足發生車禍。
直到加入伊林才決定專心做好1個事業,他也很幸運地透過公司安排,在公司開設的第2堂課中就有工作上門,隨後,陸續接到國外時裝周走秀,坦言,「因為這份工作,我是第1次出國。」後來接拍《薔薇之戀》開始展開他的戲劇生涯,但他笑說:「其實我是因為沒有安全感,想要有固定薪水,想說拍戲可以有穩定收入而接下。」
伊林璀璨之星Eelin Star第5屆報名網路報名自5月25日起至7月7日截止。今年璀璨之星共有「模特兒組」、「國民女孩組」、「演藝組」3組選拔,進入複賽的200名參賽者,將在7月15日至7月18日期間,使用個人的17App帳號直播,粉絲數第1名者可無條件進入決賽,粉絲人數結果,將占複賽總分的30%。複賽後,進入決賽的70名參賽者,7月27日至8月17日在momo購物網票選出人氣王,本階段網友投票占決賽20%分數。
「第5屆Eelin Star璀璨之星選拔大賽」獎品,除可與伊林娛樂簽約,總冠軍另可獲得不限航點經濟艙來回機票,還有機會獲得品牌代言及演出的機會,包括「17之星獎」、「momo人氣王」等等,另也會獲得超值獎品。
(時報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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