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窮到借錢包給父母 林美秀憶出道:會掉淚不代表會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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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秀
林美秀過去曾擔任過藍心湄伴舞,後加入表演班演出舞台劇,現則在電視、電影發光發熱。(圖/本報系資料照)

49歲女星林美秀就讀國光藝校(現為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時,就開始擔任藍心湄的專屬伴舞,之後因緣際會加入屏風表演班,成為舞台劇演員,轉戰戲劇界表現更是亮眼,多次獲得金馬、金鐘肯定。近日她接受訪問時,以演藝圈前輩身分給予晚輩中肯建議:「不要為哭而哭,不是掉眼淚就是會演戲...」

林美秀曾獲金馬、金鐘、台北電影節以及亞太影展肯定,是演藝圈最著名的綠葉,不論哭戲與喜劇通通難不倒她,渾然天成的表演戲胞讓她廣告、戲約不斷,只是她過去也曾度過1天僅賺200元的日子,據《聯合報》報導,在舞團解散後,林美秀加入了李國修創立的屏風表演班,但當時不僅排練1天才賺200元,連正式演出1場也只有2千元,更別提1年下來只有2檔戲,讓她得到處籌錢繳房租,過年包給父母的紅包錢也是向朋友借來的。

回憶過往那段日子,林美秀心裡只有「下一檔戲會不會有我...」的想法,此外,沒有演戲經驗的她,曾以不會背台詞為由拒絕李國修,未料對方卻給她一個沒有台詞的角色,自此開啟20多年的戲劇路。如今已是沙場老將的林美秀,給予新人背台詞建議是「演員應該要幫台詞有呼吸的感受」,至於難度較高的哭戲「不要為哭而哭」,林美秀正聲表示:「不是掉眼淚就是會演戲。」大方傳授自身秘訣。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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