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控傷害案開庭 李妍憬:以後會乖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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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李妍憬與賀姓計程車司機的互毆案件,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李說,自己有誠意、也願意無條件和解,但對方不同意,希望這件事情能早點落幕,「我以後會乖一點」。

這起案件源於,李妍憬在去年10月30日清晨3時許,與劉姓友人離開信義區夜店,搭乘計程車準備前往松山路時,與賀姓計程司機發生口角,雙方爆發肢體衝突。

北檢日前偵結這起互控傷害案,起訴李妍憬與賀姓司機,當時與李同車的劉姓友人,檢方則做出不起訴處分。

北院今天首度開庭,賀姓司機並未到庭,李妍憬與劉姓友人在律師陪同下出庭。

李妍憬向法官說,事發迄今有釋出善意要調解,她和劉姓友人願意無條件和解,但賀姓司機要求她們賠償新台幣15萬元,讓調解無法達成。

「希望法官可以體諒我,找出一個最好的解決辦法!」李妍憬指出,自己是公眾人物,這件事情已對她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這段時間我選擇住在上海,不再針對此事在媒體上公開談話、不浪費媒體資源,但我也需要工作,希望法律可以幫幫她,我有錯的地方也有認錯」。

法官庭末諭知,本案下次開庭時間為4月5日早上;李妍憬離開法庭,面對記者提問時表示,當事人(賀姓司機)沒有出庭,沒辦法有一個完整回復,但法官也支持他們和解,「這件事情真的不是一件那麼大的事情,不希望浪費社會資源,我們也有意願要和解,希望這件事情早點落幕,我以後會乖一點」。106030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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