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拖累保人 歌手文章聲明:俯仰無愧於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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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拖累保人 歌手文章聲明:俯仰無愧於天地
文章經常在微博分享美食及出遊照片。(翻攝文章微博)

資深歌手文章日前被爆二十多年前在台購屋,未還清貸款而拖累保人黃小姐。

但文章否認欠債,替她發言的台北經紀人交流協會創會理事長王祥基放話將採取法律途徑扣除文章演唱會所得。

據瞭解,文章在大陸每個月有2500萬元收入,名下還有6、7棟房子,卻不理台灣債務,他日前受訪說「不記得有這件事,有的話應該早就被報出來了」,之後便再找不到人。

他今透過謝震武律師事務所發表一篇以「走過三百六十五里路後,文章依舊是俯仰無愧於天地的文章」為名的聲明,澄清自己的清白,以下是文章聲明全文:

謝震武律師事務所受當事人文章先生之委託,針對日前黃女士指控當事人文章先生積欠500萬元,置其於不顧之不實報導,代文章先生鄭重聲明如后:

「本人待人處事自始至終坦盪無愧,從未有逃避責任之情事!相關不實指控已嚴重污蔑並損及本人清譽!因整起事件歷時近三十年,謹依本人記憶所及還原事情全貌如后:

本人於民國七十幾年間某次南下高雄作工地秀時,購入店鋪乙戶置產,總價約1千多萬元,貸款約一千萬元出頭。

此後本人均按時繳交相關貸款,歷時約五年,後因台灣唱片業適逢不景氣,本人亦面臨事業瓶頸,故收入銳減,後突接獲銀行通知,表示將拍賣該房產,後再通知本人時,已被告知房屋已遭拍賣,得款600餘萬元,扣抵貸款後,尚積欠銀行400餘萬元。且本人為表誠意,亦親自至銀行商談分期付款事宜,然自此之後,無論銀行或任何其他人,都未再有人與本人協商此事,本人亦忙碌於兩岸演唱事業,而無暇顧及。二十餘年來,黃女士更從未因該事件而與本人有任何聯繫或接觸!直至近日,突有各大報章雜誌報導本人為有巨額收入但卻逃避責任之輩云云,此不實之指控完全悖離事實且嚴重影響本人名譽,對此,本人在此強調:

1. 本人不論於台灣發展演唱事業、及2002開始經營大陸地區演唱事業等期間,均正大光明地進出國門,且直至90年代,本人尚於台灣發行數張專輯,其中紅豆等專輯更是暢銷專輯,當其時,本人亦履次於媒體上公開演出、宣傳,然均未見包含黃女士在內之任何人向本人提出有關本件債務情事,而直至二十餘年後的近日,竟於未先通知本人之情形下,以極其聳動不實之標題、內文訴諸謀體,更不知所為何事。

2. 至黃女士是否曾任本件房產之保證人乙事,本人並無印象,惟因年代久遠,尚難確認!為表負責,本人近日返台後,將立即委請律師向銀行查閱相關資料,確認釐清事實,並處理後續事宜,並當依法律規定辦理,因本人自始即坦坦蕩蕩來往於兩岸,更一直在媒體上演出,從未躲避過任何人、事,以往如此,以後亦復如此,然若有任何不實指控或影響本人聲譽之發言或指謫,本人亦將依法追訴,絕不寬貸,以正視聽,以維清譽。」

(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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